各教学单位:
为落实《辽宁科技学院课程思政教育教学实施办法》(辽科院发〔2018〕93号),通过选树典型、以点带面、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,形成“课程门门有思政,教师人人讲育人”新局面,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课程思政教学名师的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遴选范围
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(思政教师除外)
二、遴选数量
课程思政名师2名
三、申报条件
1、符合教学名师标准
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为人师表,师德高尚;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,对本科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;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,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;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,师生群众公认,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:
1)具有10年以上(含10年,统计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)本科教学经历;
2)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;
3)2019~2022年,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/年,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;
4)非现任校级领导。
2、课程教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能够充分挖掘和运用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,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教学全过程,教学效果良好,并持续进行改进。
3、主持过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。
4、育人水平高超,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稳定承担至少1门课程的教学任务,教学效果受学生欢迎。
5、对课程思政教学有深刻的理解,能将课程思政内含有机融入到课堂教学中,开展课堂教学模式创新,激发学生学习兴趣,引导学生深入思考。
四、工作程序
1.由各学院按照申报条件组织二级学院遴选,经公示无异议后,向教务处择优推荐(需排序)。
2.学校组成评审专家组,组织现场答辩,按答辩成绩确定拟定人选。
五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(一)申报材料
1:2023年辽宁科技学院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;
2:2023年辽宁科技学院课程思政教学名师推荐汇总表(需排序);
3:候选人(负责人)2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(录像采用mp4/rmvb格式,不大于300MB),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(负责人)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。
(二)报送时间
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8月28日12:00前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的信箱中,纸质版在截止日期前送到联系人处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三)有关要求
各学院要严把人选政治关、师德和质量,对存在问题的予以“一票否决”。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,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,停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。
教务处
2023年7月14日